刊名:福建建筑
主办: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
ISSN:1004-6135
CN:35-1120/TU
语言:中文
周期:月刊
影响因子:0.1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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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分类:建筑科学与工程
期刊热词:
建筑结构
保护原则和方法
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物,按照《汽车库修车库设计防火规范》原貌保存,不得损坏、改建、扩建或者拆除。 维修和保养要体现“旧如旧”的原则。 一般可以作为博物馆、保管所、参观场所使用。
已损坏、具有历史重要价值的建筑物,应当在有科学依据和充分历史文献考证的条件下修复。 修复有局部修复和全部修复两种。
原址非常不利于古建筑保存,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必须占用古建筑原址的,可以迁移、迁移恢复历史建筑。 如山西永济县永乐宫位于三门峡水库淹没区内,1959年迁回山西芮城县新址修复。
根据《文物保》的规定,“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”。 这一地带通常应根据文物的历史价值、艺术特征和原始设计意图来划定。 一般建立1~3级环境控制区域。 是否允许在该地带内建设,请征得有关部门同意,并报请规划部门批准。 一切建设活动不得破坏文物环境风貌。
纳入保护范围的典型历史街区,应尽量选择与重要古建筑和纪念建筑毗邻的地方,以保护整个文物环境。
全面保护的古城应根据不同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行几个划分,采取不同的保护方针。 例如,划定能够体现城市某一历史时期生活和建筑特点的建筑群和街区,允许进行保留外貌、内部改造; 划定明确反映城市新旧建筑文化融合的区段,表现新旧建筑文化的交替; 划定与古城风貌不相适应的区域或者允许改造的区域,确定该区的改建政策等。
文章来源:《福建建筑》 网址: http://www.fjjzzz.cn/zonghexinwen/2022/1208/382.html